
近日,浙江省能源局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宁波市能源局,省电力公司下发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》,具体调整包括项目增补、调减及变更。
通知中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调整如下:
取消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管理: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省能源局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项目进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,后续视情况对各设区市进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;
授权市级主管部门管理:授权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《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加强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,编制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计划,并将计划抄报省能源局;
此外,对于用户侧储能项目备案和并网要求为:用户侧储能项目开工前需在当地备案机关备案,并就接入方案对接咨询电网企业意见。办理并网手续前需在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进行项目注册,自行或通过聚合平台完成数据治理与传送测试,实际并网后上传运行数据。
另据储能统计,今年1-6月浙江5M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备案项目共34个,总规模为909MW/1932.871MWh,项目数量仅占上半年浙江用户侧储能备案总数的2.67%,功率占比为36.32%,容量占比达30.68%。
此次政策5M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项目不再纳规,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与审批复杂度,推动浙江大型工商业储能项目落地。